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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多措并举创新行政裁决审理模式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170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验收结果暨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青岛市作为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市,顺利通过综合评定验收,“多措并举创新行政裁决审理模式”被遴选为典型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青岛市被批准开展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试点目标任务,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创新举措,通过健全行政裁决制度、优化行政裁决流程、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效。



专利行政裁决书面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制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面审理指引》,创设“书面审理告知+书面质证程序标准化”审理机制。细化了适用条件,设立了书面审理告知、合议组组成或审理人员申请回避告知、答辩质证期限告知等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和举证权。同时制作了书面审理通知书、证据提交说明、质证意见、陈述意见等标准化格式文本,保障书面审理的程序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书面审理机制设立以来,采用书面审理方式办结行政裁决案件19起,平均审理周期20天,比法定期限压缩80%,为破解专利维权“周期长”难题提供了有益经验。



专利行政裁决程序快捷化便利化高效化



建立了案件立案登记制、独任审理制及简单案件快审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缩短流程期限,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答辩期限、质证期限缩减至5日,并推行独任制审理,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基础上,提高审理效率,实现案件快裁快决。



专利行政裁决队伍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



吸纳本单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执法队伍以及各界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办案、研讨,将办理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纳入公职律师工作范畴。发挥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优势,吸纳医药、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办案。与综合执法支队知识产权执法大队签订执法协作协议,双方在行政裁决告知、协助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合作配合。推行专利行政裁决队伍多样化审理模式以来,吸纳公职律师、专业业务处室作为合议组成员办理案件10余起,技术调查官参与技术调查案件14起。



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探索知识产权领域服务型执法新机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