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拉共体论坛官方标志”等官方标志登记备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3 浏览次数:66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拉共体论坛官方标志”等官方标志登记备案的公告
第五七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拉共体论坛官方标志”、“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官方标志”予以登记备案,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http://jizhiwangip.com/upload/file/20240403/20240403092642_13581.zip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9日